郑州市森林公园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郑州市森林公园升级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森林公园,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森林公园,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森林公园升级改造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森林公园
2.3 工程概况:郑州市森林公园作为郑东新区龙湖区域生态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其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区域景观效果的作用,同时结合龙湖凤山工程建设和森林公园现状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升级改造建设。本次升级改造面积约113万平米,在郑州市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设计理念的基础上,吸收国内外优秀森林公园的先进设计、建设和管理经验,将其打造成具有国内中部独具特色的森林公园。
2.4 招标范围:郑州市森林公园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详细范围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具体划分标准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各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监理业绩,单份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3.3 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监理项目;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监理业绩,单份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需体现拟派项目总监姓名)。
3.4 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至少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且上述对象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5 其他要求
(1)参加报名的委托代理人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年9月1日以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外地工程监理企业另需提供有效的《进郑信用登记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报名申请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4)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书;
(5)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类似业绩;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进郑信用登记证(外地企业提供)。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和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监理费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每季度监理酬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支付:每季度监理酬金=监理合同价款×(每季度施工完成工程量价款/施工合同价款)×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70%,养护期满并验收移交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森林公园
招标代理: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郑东新区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5号楼(商务内环路与九如东路交叉口未来国际)1单元1503室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0371-86103586
传真:0371-86103586
招标人:郑州市森林公园
招标代理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