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指挥中心综合楼空调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市交警指挥中心综合楼空调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东建招公字[2016]7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交警指挥中心综合楼空调维修项目已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5】4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市交警指挥中心综合楼空调维修项目;
建设地点:东营市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南;
工程规模:中央空调系统维修,室外管道安装,通风系统维修等;
计划投资:投资约245万元;
计划工期: 约80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约12吨 ;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中央空调系统维修,室外管道安装,通风系统维修等工程
标段划分:施工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需提供入鲁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3月2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www.dyjs.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20号 地 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邮 编:257091 邮 编:257091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546-7175679 电 话:0546-6098181
电子邮件:sunlimin0712@163.com 电子邮件:zfcgzxcgyb@163.com
监督机构: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6-7768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