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民政局夕阳红怡乐园二期工程家具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奉化市民政局夕阳红怡乐园二期工程家具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6年2月 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有关规定,根据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对奉化市民政局夕阳红怡乐园二期工程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FHZFCG(2016) 016D/ NBMC-20162008G;
二、采购单位: 奉化市民政局 ;
三、采购项目及供货要求:
1、采购项目:夕阳红怡乐园二期工程家具采购项目;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合同并 按照采购人通知要求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3、送货地点: 业主指定地点 ;
4、采购预算:7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文件内须附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2月25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16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户名: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账号: 20010122000443166),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报名时间:自2016年3月11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16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4楼)报名。
3、报名时须提供: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 元。报名同时或报名截止时间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汇票、电汇、汇兑、转账支票,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市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到达账户为准)。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至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4楼),截止时间2016年3月17日14:00止,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17日14:00,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一)。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2、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gzy.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3、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gzy.gov.cn/zcfg.aspx.
九、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501066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先生、郑小姐 联系电话:0574-87101260
交易场所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0574-88589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