泮河及泰山水系综合治理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融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TASJ2016-0062
2.2建设地点:泰安市高铁新区。
2.3项目概况:泮河及泰山水系综合治理河道清淤工程
2.4计划工期:第一标段:30日历天;第二标段:30日历天;第三标段: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泮河及泰山水系综合治理河道清淤工程第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泮河及泰山水系综合治理河道清淤工程第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三标段:泮河及泰山水系综合治理河道清淤工程第三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6708.775395万元,其中一标段2200.03167万元;二标段1417.033742万元;三标段3091.70998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第一、二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主项资质);第三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主项资质);
3.2本次施工招标第一、二、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3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市东岳大街471-5号)。施工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省外企业还需具有《省外建设类进鲁备案证》或《外地建设类企业入泰施工项目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六个月(2015年7月-2015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6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3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岳山庄西邻,环山路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京沪高铁泰安站新区指挥部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马经理
电 话:0538-8563979
传 真:0538-8563979
电子邮件:tacxfz@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471-5号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杭秀河
电 话:0538-6301669
传 真:0538-6301669
电子邮件:dy5887997@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泰安龙泽支行
账 号:1551 8101 0400 2015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