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评估和拍卖服务商资格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办法》的要求,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照灵武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灵财(采)2016014号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受灵武市财政局委托具体组织实施招标事宜,采购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计划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事宜如下:
1、采购编号:NCZ/WX160217
2、项目名称:灵武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评估和拍卖服务商资格招标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公务用车评估和拍卖服务商资格招标(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鉴定及拍卖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1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4.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备原件审核);
4.1.3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备原件审核)。
4.1.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备原件审核);
4.1.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条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人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2月24日至2016年03月0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ycsggzy.cn)报名。报名时要求上传相应资质影印件(jpg图形格式)。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7805195/7805196。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每套300元(投标现场缴纳)。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现场交纳购买《招标文件》款,凭收据参加投标,未交纳购买《招标文件》款的概不接受投标。
7、投标答疑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质疑截止开标前5个工作日,过期不候)
8、投标截止时间:
8.1 2016年03月15日 下午13 时 30 分(招标人自下午13时00 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2投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03月15日 下午13 时 30 分在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银川市民大厅C座7楼)。
10、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灵武市采购办 闫永贵 联系电话:0951-4021324
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杨霞 联系电话: 0951-5155668
11、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单位开标前持续关注以上网站公告变更)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武市财政局 马洁 联系电话:0951-4029727
地 址:灵武市中兴路
代理机构: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王宇飞 0951-5155668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四层
2016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