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机关公务车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济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机关公务车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济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机关公务车处置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成交投标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JNBM-2016-G002;
2、项目名称:济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机关公务车处置项目;
3、包组划分:两个包;
4、项目概况:
包号 | 招标内容 | 拟中标人数量 |
第一包 | 车辆鉴定评估机构 | 5家以内(含5家) |
第二包 | 车辆拍卖机构 | 5家以内(含5家) |
5、招标人:济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23号(中山水务大厦);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537-2076218
6、招标代理机构:济宁市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建设路与洸河路路口(建筑设计大厦11层)
联系人:肖忠峰 曹婷
联系方式:13805376762、13685376265,0537-2376233(传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包投标人须具备: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②在济宁市城区内有固定营业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原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③行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
2、第二包投标人须具备: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有效年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②须具有有效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③在济宁城区内有固定营业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原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④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公物拍卖资质。
注:第一包、第二包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情况均真实有效;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
5、必须具有售后服务能力;
6、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单位(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或诚信黑榜。(投标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7、投标单位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24日—2016年3月17日09时00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www.jnggzyjy.gov.cn)等形式。
4、网络操作咨询电话(电子信息部):0537-3202119、2653277。
四、重要说明
各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部门采购类企业注册流程》。
对于划分包组的项目,投标人进入网上投标报名系统后,务必按公告要求填报你所要报名的包组,因误报、漏报项目包组而带来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nggzyjy.gov.cn)发布,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