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宝丰县南水北调临时用地(取土场)复垦结余资金配套项目及生产安置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宝丰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宝丰县南水北调临时用地(取土场)复垦结余资金配套项目及生产安置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现就宝丰县南水北调临时用地(取土场)复垦结余资金配套项目及生产安置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 宝丰县南水北调临时用地(取土场)复垦结余资金配套项目及生产安置项目设计
1.2 采购编号: BFZC2016-CG-01
1.3 资金来源:南水北调专项资金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建设地点:宝丰县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1.7 招标范围: 宝丰县南水北调临时用地(取土场)涉及乡镇的基础及配套设施及南水北调永久用地影响村庄的生产开发项目的设计。
1.8 项目周期: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后续设计工作,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1.9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或审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
2.2 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测绘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资格及其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5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4 投标单位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以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并须提供证明原件);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2.6 投标人应提交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2.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3.1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3.2 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3 报名须提供资料: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场并携带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全部证件原件。(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所有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
3.4 报名时施工标段潜在投标人拟投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关证件及本人身份证亲自到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注:(1)、投标单位拟任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5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投标单位投报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提供资料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可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不以电子文档出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3月29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375-3890368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