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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移民安置局关于宝丰县2015年度大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4 17: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宝丰县移民安置局关于宝丰县2015大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宝丰县2015年度大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移民安置局的委托,代理本次施工及监理招标工作,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宝丰县2015大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施工及监理

招标编号: BFZC2016-BG-03

二、工程说明:

    建设地点:宝丰县

建设内容:新建混凝土道路新建文化大院,采摘园区建设,莲藕种植,温室大棚建设,养鸡场建设项目等,投资额约为534万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上的全部内容

具体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施工三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施工第一标段:包括杨庄镇薛潭村、杨庄镇马北村、杨庄镇马南村、杨庄镇王铁庄村、杨庄镇胡庄村、观音堂庄科村、南营乡槐树岭村、前营乡杨庄村道路硬化项目;

施工第二标段:包括前营乡五龙庙村、商酒务镇杨沟村、李庄乡杨庄村道路硬化,张八桥镇李庄村道路修补加铺沥青项目,闹店镇范营小李庄村、商酒务镇房庄村、商酒务镇大王庄村文化大院建设项目;

施工第三标段:包括周庄镇马其营村采摘园区建设,闹店镇刘集村温室大棚、莲藕种植,杨庄镇柳沟营村温室大棚建设,观音堂回龙村养鸡场建设项目;

监理标段:以上施工标段的所有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移民专项资金,已落实;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

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3、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5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5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1.5 公司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材料员、预算员)具有上岗职业资格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5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1.6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外市企业)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由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1.9、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施工第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

2.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5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5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5 公司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材料员、预算员)具有上岗职业资格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5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6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外市企业)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由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2.9、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施工第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

3.2、投标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5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5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3.5 公司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材料员、预算员)具有上岗职业资格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5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3.6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外市企业)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由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3.9、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

4.2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监理综合资质甲级

4.3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5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由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4.6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225日至201632日,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须提供资料: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场并携带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应标段要求的全部证件原件现场报名。(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所有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

4、各潜在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5、报名时施工标段潜在投标人拟投报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关证件及本人身份证亲自到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注:(1)、投标单位拟任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5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投标单位投报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提供资料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可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六、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宝丰县移民安置局

   联   系   人:周先生   151375602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人:女士 

   联    话:0375-3890368  18637560200   

                                                   2016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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