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标准厂房系列工程(一期)高压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标准厂房系列工程(一期)高压部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GDXSD15HG11160MZ,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2月 25 日至2016年 3 月 2 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项目编号:GDXSD15HG11160MZ
3.项目名称: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标准厂房系列工程(一期)高压部分
4.项目类型:货物类
5.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工期 | 最高限价 |
标准厂房系列工程(一期)高压部分 | 一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0 日历天内 | 人民币1681346.21 元 |
备注: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兴宁市财政局
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3年或2014年经审计财务状况报告)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或社保证明)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6.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4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6.5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6拟派项目架构人员设置,必须配备:施工员2名、造价员1名、材料员2名、质检员1名,拟派的项目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执业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社保证明),提供原件备查;
6.7《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8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后到采购人处开具现场勘查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
6.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25日-2015年3月2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裕安路50号二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须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核查)
7.3.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7.3.3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7.3.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原件核查);
7.3.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7.3.6《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7.3.7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原件核查);
7.3.8项目架构人员设置,必须配备:施工员2名、造价员1名、材料员2名、质检员1名,拟派的项目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执业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7.3.9采购人开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现场查勘须由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2016年3月2日前由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行前往项目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情况,并带齐现场勘察人员的相关证件及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通过实地勘察的证明资料及提供以上要求的资料到采购人处开具现场勘察证明,盖章确认后前往招标代理处报名,并将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方有效。)
7.3.10《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点击下载);
7.3.1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11.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11.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3) 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3月16日9:00~9:3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3月16日9:30
8.3投标及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裕安路50号二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9.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梅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meizhou.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采购人名称: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3-387683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3-239006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3-2390068
公司邮箱:xinshide@126.com
12.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账户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梅州丽都路支行
账号:7302 6020 1476
注:此账号只适用于购买招标文件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