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金川区财政局2016-2017年国有资产处置鉴定评估及拍卖委托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昌市金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金昌市金川区财政局的委托,现就2016-2017年国有资产处置鉴定评估及拍卖委托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JCQZC2016GK-005号
二、招标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第一包 | 国有资产鉴定评估委托服务机构 | 详见招标文件 | 2016-2017年度 |
第二包 | 国有资产委托拍卖服务机构 | 详见招标文件 | 2016-2017年度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包:国有资产鉴定评估委托服务机构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城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资产估价机构资质B级及以上资质;
4、有5名及以上注册资产估价师(含合伙人或股东);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的行为,无不良职业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第二包:国有资产委托拍卖服务机构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城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4、有3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含3人,以拍卖从业资格证为准);
5、近3年内拍卖业绩较佳,且未出不良从业记录(以行业协会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或披露的信息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注:供应商在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公示及发售时间:2016年2月25日至3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金昌市金川区政府统办1号楼120室,售后不退(不寄售)。
五、投标保证金:5000元/包,报名时须携带银行回单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分行营业室
户名:金昌市金川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帐号:2705045729200033031
(注:投标人须要求银行在转账时注明投标人名称和账号以及“金川区财政局2016-2017年国有资产处置鉴定评估及拍卖委托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以便查询,付款人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保证金。不得由投标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或个人代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17日下午15:00
八、投标开标地点:金昌市金川区统办1号楼会议中心
九、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许丽丽 联系电话:0935-8226693
金昌市金川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