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余井社区给水及电力项目招标公告
柘城县余井社区给水及电力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城县余井社区给水及电力项目已由 批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柘城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柘城县余井社区给水及电力项目;
2.2项目编号:柘财采购【2016】016号;
2.3项目概况:电力、给水及监理;
2.4项目地点:柘城县长江新城
2.5计划工期:施工标段8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
2.6质量等级: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监理标段为本项目施工及保修全过程监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电力工程;
第二标段:给水工程;
第三标段:以上两个施工标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若延续注册的需携带继续教育证书或其他受教育证明材料)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若延续注册的需携带继续教育证书或其他受教育证明材料)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3.2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3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路与苏州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4.4.1施工标段: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须提供“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中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4.4.2监理标段: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须提供“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2”中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柘城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 人:蒋先生
电 话:0370-7295185
代理公司: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9102688
2016年 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