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中介库补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 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委托,对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中介库补充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SCG-201601260014、委托代理编号: HNWJ-20160126007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中介库补充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 CSCG-201601260014
委托代理编号: HNWJ-20160126007
3、确定入库供应商方式
若参加本项目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在90(含90)家以上时,则在参加本项目的有效投标人中,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取排名前45位投标人入围。
若参加本项目的有效投标人数量未达到90家时,则按50%比例根据排名顺序确定入围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若投标人位为企业单位须提供: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4年度或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2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须提供: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 无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016 年 02月 24 日 17 时至 2016 年 03月 02 日 17时止(5个工作日)。
4.2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4.4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 2016年 03 月 16 日 9: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开标时间:2016年 03 月 16 日 9:00 时。
5.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5.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投标保证金:
5.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 2000元。
5.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5.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一办公楼五楼
电话: 0731-88667879
联系人: 谈志远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联系人: 黄小迟、杨银
电话: 0731-89968309、89968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