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2016年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管理服务定点采购管理单位入围选定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管理服务定点采购管理单位入围选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管理服务定点采购管理单位入围选定
项目编号:SYZX2016-0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雪娇、申晓晶
项目联系电话:0431-86805171、8799028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于树军 0431-845324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雪娇、申晓晶 0431-86805171、8799028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财政性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理单位入围选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2.2 建设规模:公园管理约20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日常管理、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等。
2.4 计划工期: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共计36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近三年(2013.2014.2015)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24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3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17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17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一品吉粮国际酒店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13时30分,地点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
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1.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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