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国土资源局的永吉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第六标段招标公告
永吉县国土资源局的永吉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第六标段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160223Z0087-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吉县国土资源局的永吉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监理,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林业厅以吉国土资发[2015]31号文件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吉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吉县国土资源局的永吉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监理。
2.2项目内容:完成永吉县2016年、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工作,五个标段的承担单位,就作业、质量、进度等实施监理;对确权登记工作的开展,从政策和技术层面提出指导性意见。
2.3项目地点:包括口前镇、北大湖镇、西阳镇、双河镇、黄榆乡、一拉溪镇、万昌镇、永吉经济开发区、岔路河镇、金家乡。
2.4监理范围:全县93.72平方公里项目内、外业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2.5完成时间:工程开始至全部工程验收。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籍调查规程、数据库建设标准及有关技术方案等相关标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成果保证能通过国家、省、市相关部门验收;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通过国土资源部核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申请人须是乙级测绘监理及以上资质,监理项目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有相关监理业绩,参与监理的监理工程师有相关经验的机构或单位。
3.3 监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负责人。
3.4 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建设与维护能力,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必须可以独立承担因投标产生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3.9其他要求: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3月1日16:00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02月24日至2016年03月01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17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7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458,
账户名称: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电 话:13634414779,0431-88597299。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吉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永吉县
联 系 人:甄先生
电 话:0432-64296011
招 标 代 理 机 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吉林大街忠鹏大厦5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 系电 话:13634414779,0431-88597299
传 真:0431-88597299
监督部门:永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6年 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