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整机维保项目(第一包)二次招标公告
信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整机维保项目(第一包)二次招标公告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信阳市中心医院委托,对信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整机维保项目进行二次(因第一次投标报名不足三家)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整机维保项目(第一包)
2、招标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6)017号
1、资金来源:自筹
2、采购内容:DSA PHILIPS-FD20整机数字减影年保服务。
3、服务期:3年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近三年来三级以上医院同类产品的维保项目业绩(凭维保合同)。
3、必须具备原厂家培训工程师的培训证明。
4、谈判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招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3月1日(北京时间)五个工作日的9:00--12:00;13:00--17:00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时持单位介绍信和投标人资格证书原件。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供应商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审查和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上述原件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可以电汇、汇票、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所有汇款单据开标前必须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楼退还保证金窗口换取收据。
②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收款单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银行账号:41001551435052500070
开户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23号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2016 年3月16日14: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二)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八、投标有关规定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恕不接受。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招 标人:信阳市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人:刘先生 联系 人: 梁女士
电 话:0376-6221087 电 话:0376-8788068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