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办事处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运输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办事处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运输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办事处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运输政府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16-30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一个包 | 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办事处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运输,具体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东营市内供应商必须取得《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二级(含)以上资质; (三)东营市外供应商必须取得《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 (四)供应商具备机械化清扫保洁能力,具有机械化清扫保洁设备,包括湿扫车、干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至少各一辆,要求投标人提供以单位自有或以中长期(租赁合同为一年及以上)租赁的证明材料或出具中标后自公示结束之日起20天内购买或者租赁(租赁合同为一年及以上)湿扫车、干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至少各一辆的承诺函; (五)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人员; (六)具有履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转发住建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鲁建城[2012]44号)文件要求的能力;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719697元/年 |
四、服务期限:3年。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3月1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2.地点: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
3.方式:供应商报名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东营市内企业提供《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东营市外企业提供《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证书原件;
(5)投标人提供以单位自有或以中长期(租赁合同为一年及以上)租赁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出具中标后自公示结束之日起20天内购买或者租赁(租赁合同为一年及以上)湿扫车、干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至少各一辆的承诺函原件;
单位自有或以中长期(租赁合同为一年及以上)租赁的证明材料原件包含:
A投标人车辆单位自有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
B投标人车辆租赁须提供车辆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为一年及以上、租赁合同中须注明租赁车辆的车牌号码) 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
C无论车辆自有或租赁,要求湿扫车运载量均为8吨(含)以上,洒水车具有交叉抢冲洗功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注: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时可提供已办理完成的营业执照副本。
4.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3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 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3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 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东营区西三路8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3706477452
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85536 13255607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