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公路管理局JZFCG-G2016015—1号2015年国省干线交调设备(新建及改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许昌市公路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JZFCG-G2016015—1号2015年国省干线交调设备(新建及改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JZFCG-G2016015—1号2015年国省干线交调设备(新建及改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ZFCG-G201601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74-759110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许昌市七一路60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石女士 电 话: 0374-26582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374-7591109
代理机构地址: 许昌市魏文路与天瑞街交叉口向东200米东泰大厦91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范围:交通流量调查设备6套的施工安装,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3.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工业与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及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或当地公安厅颁发的安防类一级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24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17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情查看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btb.com)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1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1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东城区三里桥街行政服务大厅四楼)开标三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许昌市公路管理局委托,就2015年国省干线交调设备(新建及改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5年国省干线交调设备(新建及改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ZFCG-G2016015—1
采购预算: 675000.00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交通流量调查设备6套的施工安装,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工业与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及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或当地公安厅颁发的安防类一级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加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库,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btb.com)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从招标文件在网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均可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 3月1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东城区三里桥街行政服务大厅四楼)开标三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和《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 许昌市七一路60号
联 系 人:石女士
电 话: 0374-2658222
招标代理: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文路与天瑞街交叉口向东200米东
泰大厦912室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374-7591109
邮 箱: hongye316@126.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