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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3 15: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采购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残疾人联合会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60021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残疾人联合会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zfcgzx.daqing.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残疾人联合会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预算:60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该项目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经民政部门审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业务范围包含特殊教育)。

4、参与投标供应商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属于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属于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5、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的康复人员的相关医师或教师资格证原件,并提供医师或教师资格证所有者与该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市残疾人联合会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大庆市残疾人联合会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大庆市残疾人联合会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3140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631400 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注册的供应商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6363998(唐彦芳)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投标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投标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投标事宜联系人:唐彦芳    联系电话: 0459-6363998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在报名后,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 6,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信息:

  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宏图支行

账号:14010120543000006

行号:313265014014

注:汇款或存款时请各供应商在汇款单的用途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DZC20160021。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保上传到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324 9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到《下载中心》下载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zfcgzx.daqing.gov.cn/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赵亮0459-4671886)进行注册审查。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zfcgzx.daqing.gov.cn/ 供应商申请填报说明。

5、本项目开标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异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2月18

 

 

项目需求

一、购买主体

大庆市残联是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过程中,向社会力量购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购买主体。

二、承接主体的条件

达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政府购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标准的康复机构。

三、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标准

本标准包括:服务对象、服务机构、服务内容(流程)、服务要求、质量监控。

(一)、服务对象及补贴标准

受助儿童应符合以下条件:

——城乡有康复需求的智力残疾儿童,其中优先资助贫困智力残疾儿童。

——年龄不超过7岁(含)。

——有康复训练需求、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的智力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50名受助儿童提供每年每人不少于12000元的康复训练补贴,由3家供应商承担康复任务,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如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按照固定的服务场所建筑面积由高到低排序;如出现固定的服务场所建筑面积相同的情况,按照所提供的医师或教师资格证的数量由多到少排序),第一名中标供应商承担18名受助儿童,第二名中标供应商承担17名受助儿童,第三名中标供应商承担15名受助儿童。要求一年内完成康复任务。

(二)、服务机构

(一)基本条件

日均收训能力至少15名。

(二)场所设置

1、康复训练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包括

1)集体训练室至少1间,每间至少20平方米。

2)个别训练室至少2间,每间至少5平方米。

3)专用训练室(运动训练/感统训练室)至少1间,每间至少50平方米。

4)多功能训练室(家长咨询室/家长培训室/儿童评估室/教师培训室/资料室)至少1间,每间至少30平方米。

2、有儿童专用卫生间。

3、有可利用的户外活动场地。

4、符合国家消防、卫生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场所设备设施

1、集体训练室:配备儿童课桌椅、大小白(黑)板、多媒体教学设备、适合儿童特点的教学挂图、卡片及相关教具等。

2、个别训练室:配备个别化训练课程评量表、个训用桌椅、玩教具等。

3、专用训练室:配备 PT软垫、木条台、滑板车、大滑板、吊筒、钻滚筒、羊角球、大龙球、布袋跳、触觉球、按摩地垫、按摩大龙球、平衡木及平衡踩踏车、万象组合包、精细运动训练用玩具等。

4、多功能训练室:配备接待用桌椅、档案柜、电脑、电脑桌椅等;配备基本的康复与教学评估设备;配备供家长学习、借用的康复普及读物和玩教具等。

5、户外活动场地:配备滑梯、秋千等大型玩具。

三、服务内容(流程)

(一)康复咨询与评估,包括接案咨询和康复评定。

(二)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的制定,包括汇集儿童基本信息、诊断报告、康复需求测评和相关资料、召开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分析会、制定报告书和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

(三)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的实施,包括安排康复教育课程表(一日活动安排),制定康复教学计划,设计康复教学与训练活动、实施康复教学与训练活动。

(四)效果评估,包括智力和适应行为测评、功能评估。

(五)转介跟踪与随访,包括早期康复与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衔接,机构康复向社区、家庭康复延伸。

四、服务要求

(一)每名儿童在机构内训练时间至少6个月,每日至少3个小时,每周至少1次对家长进行家庭康复指导,每月至少1次集中家长培训和社会融合活动。

(二)康复训练内容包括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的能力训练,并通过主题、音乐游戏等活动方式组织开展训练。

(三)康复训练形式包括集体、小组(组别)、个别教学与训练和家庭社区融合活动等。

1、集体教学与训练:要求2名康复人员:主辅分工,612名儿童。

2、小组(组别)教学与训练:要求1名康复人员,36名儿童。

注:如果是外出小组课或是低能力/小年龄段儿童则需2名康复人员,主辅分工。

3、个别教学与训练:要求康复人员与儿童1:11:2

4、家庭社区融合活动:根据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提供社区和家庭康复指导和跟踪随访,帮助家长完成在家庭和社区的康复目标。

以上集体、小组、个别教学与训练活动和家庭社区融合活动均要求对儿童的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康复方案规范,有互动评价表,康复教学与训练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每名儿童康复训练目标实现75%以上。

(四)训练每满6个月时进行阶段性功能评估(包括儿童的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总结康复效果和现状,提出进一步干预意见和建议。

(五)项目资助结束时进行总结性评估(包括儿童的智力和适应行为测评、功能评估以及转介),对比前测,分析现状,总结效果,转介去向。

五、质量监控

儿童康复评估与训练建档率100%;儿童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儿童既定康复训练目标实现75%以上为有效);儿童家长培训率100%;家长对儿童康复训练的满意率≥90%;家长对培训工作的满意率≥85%;组织儿童参加社会融合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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