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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公安局服装、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3 16: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受肃宁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肃宁县公安局服装、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肃宁县公安局服装、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BHY-2016-01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肃宁县公安局

项目联系电话:0317-557501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肃宁县公安局

地址:肃宁县神华路5号

联系方式:0317-55750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晓龙 1301199896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范围:一标段:服装;二标段:视频监控系统、审讯室系统、在押人员报告系统、紧急报警系统、办公设备等(详见采购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标段: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投标人出具)、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将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于投标时提供。二标段: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人为所采购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合法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监控产品、大屏产品、交换产品、线材产品、电脑产品、打印机产品、对讲机产品等);5、监控产品、大屏产品及交换产品制造商必须通过CMMI4或以上认证(投标人为制造商提供证书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证书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CMMI4或以上认证证书(投标人为制造商提供证书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证书复印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投标人出具)、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将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于投标时提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1.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24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黄骅市新海西路康安小区5号楼1单元1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肃宁县国土资源局)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6224日至20163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肃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317-5021172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遵守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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