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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3 16: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汨罗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汨罗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内容、要求:

1、项目名称:汨罗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设备,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3、政府采购编号:MLZCZB04-G16004       委托代理编号:MLZCZB04-G16004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项目预算:1122274.55元

6、建设地点:岳阳市汨罗市

7、工期要求:一个月内交货、验收、安装、调试完毕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合法证书应处于有效期内;

3. 投标人应当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等合法收费收入许可等;

4.投标人应当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 代理商参加投标,需提供主要货物(SO2、NOX、CO、O3、PM10、PM2.5分析仪)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人代表为授权代表的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或者登陆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电子招标系统(http://www.zgzfcgjy.com/)注册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也可以先到本公司查阅招标文件。

2、投标人代表应是投标人单位的固定工作人员,一个投标人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留下自己的真实电话号码并时刻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否则因联系不到而造成投标人权益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六楼公开服务大厅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3月1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6 3  15   9  00 分(北京时间)在岳阳市政府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公开开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五、本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汨罗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址:汨罗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57475633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601

  人:赵景        电话(传真):0730-8630007   18773041650

 

采购监管机构:汨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人:周主任        电话:0730-522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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