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聘用律师事务所项目更正公告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聘用律师事务所项目(招标编号:GDRB1939S/YD16G0202)招标公告,因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现将原招标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由原来:
1、原招标公告的“2.投标人资格:2.5案件主办律师必须有代理过涉案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险类保险诉讼案件的成功经验(需提供相关判决证明)”;
2、原招标公告的“3.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6日起至2016年2月25日”;
3、原招标公告的“3.2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保险诉讼案件专业代理团队架构(包括姓名、年龄、职务、执业资格、保险诉讼案例)及执业资格证、成功案例证明(判决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
4、原招标公告的“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1日下午14:00-14:30”;
5、原招标公告的“5.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1日下午14:30”;
6、原招标文件的“12.3招标人只接受以下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人须在2016年2月29日17:00前采用银行本票、汇票、保付支票、汇款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提交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更正为:
1、招标公告的“2.投标人资格:2.5案件主办律师必须有代理过财产损失保险(不包括车险、家财险)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且标的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应诉经验(须提供一份终审生效判决证明)”;
2、招标公告的“3.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6日起至2016年3月9日”;
3、招标公告的“3.2报名时须提交: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保险诉讼案件专业代理团队架构(包括姓名、年龄、职务、执业资格、保险诉讼案例)及执业资格证、终审生效判决证明、负责人证明及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保密承诺函》原件(格式在网站www.youde.net下载)(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
4、招标公告的“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10日上午9:00-9:30”;
5、招标公告的“5.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10日上午9:30”;
6、招标文件的“12.3招标人只接受以下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人须在2016年3月9日17:00前采用银行本票、汇票、保付支票、汇款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提交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原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与本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招标人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020-8738990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倪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电话:020-22644829、020-22644836 传真:020-62619398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回执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更正通知(共2页)24小时内,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将文件回传我司,已确认收到本项目《项目编号:GDRB1939S/YD16G0202》更正通知。
签收处:
(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