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中心城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天目山路绿化 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东营市中心城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天目山路绿化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DYQCG2016-48# 东区建招公字【2016】01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市中心城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天目山路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区发改立字【2015】18号、东区发改立字【2016】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区财政统筹安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东营市中心城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天目山路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
建设地点:天目山路;
工程规模: 对天目山路黄河路至滨河北路段及北一路至莱阳路段空地进行绿化建设,总面积80800平方米;
计划投资:施工第一标段:10250202.82元,施工第二标段:13804595.84元;监理:630000元;
计划工期:100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无建筑垃圾;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 施工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北一路至莱阳路段,详见施工图纸;第二标段:黄河路至滨河北路段,详见施工图纸;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施工及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监理为1个标段
3.1施工第一标段: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施工园林企业应取得2015年度(有效)或2016年度东营市园林绿化企业登记申请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贰级园林专业项目经理证,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第二标段: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施工园林企业应取得2015年度(有效)或2016年度东营市园林绿化企业登记申请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壹级园林专业项目经理证,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东营市外企业需提供2015年度(有效)或2016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备案登记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3月1日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现场报名不成功者,网上报名无效。)。
4.1参与投标工程施工的企业报名时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园林绿化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东营市及东营区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市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资质备案证明】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
4.2参与投标的监理企业报名时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东营市外监理企业须提供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
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关注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www.dyjs.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招 标 人: 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营区政府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大众日报社1楼106
联 系 人: 孙先生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18954660815 电 话:0546-8017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