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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并行优化国际合作实验室硬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3 15: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对上海财经大学并行优化国际合作实验室硬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财经大学并行优化国际合作实验室硬件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上海财经大学并行优化国际合作实验室硬件采购

项目概况:上海财经大学拟建设高性能并行计算硬件基础设施,支撑后续科研工作中对经典算法的并行计算版本的解题器的开发,为本地用户提供并行优化算法高性能计算服务。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IT行业经营与服务经验。

2.   在上海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保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信息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3.   近三年内(至公告截止日,下同)在国内招投标活动、施工合同履行、完工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符合教学仪器安全标准;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4.   近三年内未投标人投标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

5.   投标人要求提供硬件的原厂商产品授权证明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6.   设备制造商必须为国内外知名企业。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可委派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资质证明文件于2016224-26日(星期三至星期五)、229日(星期一)、31日(星期二)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到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9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资质证明文件包含: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查验原件和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被委托人的四金证明、近三年内相关项目列表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未征得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办同意的情况下无故缺席开标评标活动的,该单位、法人及授权代表将被记录不良信用,一年内不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

 

领取招标文件无需支付费用。

投标截止/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9

人:丁老师

电话(传真):021-65904549

 

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

                                                                                                                201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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