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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2015-131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3 14: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的委托,对 广东省公安厅 2015-131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602-143001-018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 2015-131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34,4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由承包人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按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不变,并在中标总价范围内清单已有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须持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近半年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省外注册的投标单位须提供当地省级(含副省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限制投标的证明(有效期30天,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截止日)(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凭下列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同时提供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3.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半年社保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名单表。

      6.《保密责任书》一式二份(加盖公章的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2月24日 至 2016年3月1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自编之一、之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315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自编之一、之二

十、开标时间:2016315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自编之一、之二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2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02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公安厅本部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005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自编之一、之二房
联系人:鄞楠联系电话:020-22644836
传真:02062619398邮编:51063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林炎新联系电话:--------------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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