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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2015年-2016年扶贫开发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3 11: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2016 -GC-G-011

1、招标条件

平舆县2015-2016年扶贫开发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驻财预驻 [2015 ]668号及驻财预驻 [2015 ]798号批准,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舆县2015-2016年扶贫开发道路建设项目

2.2工程质量:合格

2.3项目总投资:1632.2万元

2.4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和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十八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名称

投资额(万元)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一标段

道路

70

郭楼镇:陈集村

路面宽3.5米,厚度18公分,C25混凝土。10%石灰稳定土路基,压实厚150mm,宽4.5米。两侧各50公分路肩。

二标段

道路

140

阳城镇:张万寨村、洪山庙村

三标段

道路

70

辛店乡:韩坡村

四标段

道路

70

李屯镇:位楼村

五标段

道路

70

射桥镇:西关村        

六标段

道路

140

东和店镇:李孟村、木香店村  

七标段

道路

120

庙湾镇:念张村(70)、郑楼村(50

八标段

道路

70

双庙乡:前张村        

九标段

道路

70

十字路乡:前盛村    

十标段

道路

140

高杨店镇:老庄村、陈刘村

路面宽3.5米,厚度18公分,C25混凝土。10%石灰稳定土路基,压实厚150mm,宽4.5米。两侧各50公分路肩

十一标段

道路

140

万冢镇:牛庄村、张刘村              

十二标段

道路

70

万金店镇:新周村    

十三标段

道路

70

老王岗乡:白龙王庙村

十四标段

道路

140

玉皇庙乡:余坡村、郑营村

十五标段

道路

70

西洋店镇:后岗村    

十六标段

道路

70

杨埠镇:大湾村        

十七标段

道路

100

高杨店乡:姚吕庄寨村(70)东和店镇:李庙村(30

十八标段

监理

16.2

施工缺陷责任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至十七标段投标企业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公路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十八标段投标企业须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每个投标企业只能投报其中一个标段。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一至十八标段,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总监无在建工程,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定,须加盖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实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标书不予评审。

4投标人报名

4.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书;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4.2报名时间请于20162 23 日至2016229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以上资料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6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缴纳)。

4.4诚信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方式

本项目投标企业需按照平政办【201368号文件规定缴纳诚信保证金,诚信保证金金额为一、三、四、五、八、九、十二、十三、十五、十六标段每标段15万元,二、六、十、十一、十四标段每标段30万元,七标段26万元、十七标段22万元、十八标段:3.5万元,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开户行:中国银行平舆县支行

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46820578944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三、四、五、八、九、十二、十三、十五、十六标段1.4万元;二、六、十、十一、十四标段2.8万元;七标段2.4万元;十七标段2万元;十八标段0.35万元。

其它说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日后退还,退还时请各投标单位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退还手续,并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要在签订合同后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标人诚信保证金要在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由中标人写退还申请并经招标人同意退还后,由交易中心财务室一次性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标明项目招标编号,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舆县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监督单位及电话

监督单位:平舆县监察局驻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监督电话:0396-50061100396-5000026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舆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103667369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65837988

201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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