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高新区新中大道(德源路南700米)绿化工程等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新乡高新区新中大道(德源路南700米)绿化工程等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新开招标16-003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管理局的新乡高新区新中大道(德源路南700米)绿化工程等施工及监理项目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高新区新中大道、牧野大道、高新路等绿化工程及监理项目1标段(施工):新中大道( 桩号0+030—0+360)绿化,绿化面积16500平方米。;高新区新中大道、牧野大道、高新路等绿化工程及监理项目2标段(施工):新中大道(桩号0+360—0+710)绿化,绿化面积15500平方米。;高新区新中大道、牧野大道、高新路等绿化工程及监理项目3标段(施工):高新路(牧野大道-107)、牧野大道(高新路-南环路)绿化,绿化面积5200平方米。;高新区新中大道、牧野大道、高新路等绿化工程及监理项目4标段(监理):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招 标 范 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局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高新区
5、标 段 划 分:4个标段
6、工 期 要 求:45日历天,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养护期
7、质 量 要 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1.2、投标人资质要求: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于本单位,专业为园林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出具社保证明及单位三个月以来(含三个月)缴纳社保的凭证,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且施工期间不得更换);四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得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近三年有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业绩(项目总监必须注册于本单位且施工期间不得更换,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①企业驻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允许投标单位报多个标段(按标段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同时中多个标段时,以标段序号在后的标段为中标标段。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2月23日至2016年02月29日 8:30~12:00,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
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03月15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3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高新区监察室:0373-3539956新乡高新区财政局:0373-3539923
招 标 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管理局
联 系 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0373-35399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5238685507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高新区财政局:0373-3539923
2016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