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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营业部个贷中心及长春富锦支行装饰装修工程的

作者: 发布于:2016-02-23 10: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春城支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营业部个贷中心及长春富锦支行装饰装修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营业部个贷中心及长春富锦支行装饰装修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GJ160GC2016-01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瑜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88882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春城支行

地址:长春市建设街845号

联系方式:李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瑜0431-8788882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7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项目编号:ZZGJ160GC2016-01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营业部个贷中心及长春富锦支行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编号:ZZGJ160GC2016-0155已由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以农银吉复[201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春城支行,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装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营业部个贷中心及长春富锦支行装饰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富锦333号长影世纪村6#/7#/8#底二层商服。4#/14#/40#【幢】105号房和206号房

2.3 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2.4 工期要求:工程自2016年3月20日至2016年6月18日止竣工并交付使用。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全部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新建工程、装饰工程、水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自筹,已落实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2012、2013、2014)近3年不亏损的企业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2013、2014、2015)近3年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4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投标人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7投标人的资质应当满足建市【2015】154号文件及吉建招[2015]4、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这两款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2月 23 日至2016年2 月 29 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清晰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施工窗口报名或网上报名,并于报名成功后携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7层)登记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3月 16日9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 叁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 此项目发包价为:201.9508万元,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此发包价及主要内容。不响应发包价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接受,本项目最终结算以审价公司出具的最终审价值为准。

7. 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阳光诚信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vipzb.net/)》、《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春城支行

地    址:长春市建设街845号

联 系人:李睿

联系电话:0431-88982590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7层

联 系人:潘瑜

联系电话:0431-87888828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财务要求:(2012、2013、2014)近3年不亏损的企业审计报告;3.3业绩要求:(2013、2014、2015)近3年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3.4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外埠投标人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3.7投标人的资质应当满足建市【2015】154号文件及吉建招[2015]4、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这两款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1.95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23日 09:00 至 2016年02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施工窗口报名或网上报名,并于报名成功后携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7层)登记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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