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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3 10: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由鹿发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 + 地方投资,招标人为鹿邑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鹿邑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2.2 招标编号: ZKGSG-ZB-20160126
2.3 总 投 资:约 2792万元
2.4 建设地点:鹿邑县境内
2.5 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第1标段:施工;
第2标段: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主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4)相关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近6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5)投标人需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不低于两千万的类似房屋建筑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网上查询页面、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6)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3、2014)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监理标段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相关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近6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5)投标人需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房屋建筑项目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网上查询页面、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6)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3、2014)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须包含以上相关人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2月 23 日至2016年 3月 1 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华城国际中心9号楼1615室持相关资料报名。
4.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存以下资料复印件贰份(加盖单位公章):
第1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劳务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凭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无在建证明、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劳务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凭证,相关业绩(需提供网上查询页面、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近三年(2012、2013、2014)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上述所有证件出具原件,并提供二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资料现场报名);
第2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劳务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凭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劳务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凭证,相关业绩(需提供网上查询页面、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近三年(2012、2013、2014)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上述所有证件出具原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资料现场报名);
4.3 招标文件售1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宋夫强
联系电话:15638036633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成敏
联系电话:0371-60925469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94-718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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