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审讯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审讯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审讯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LNJXZB2016-02-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福
项目联系电话:024-5286773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地 址:清原县清原镇清河路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文玉才 联系电话:024-53024754 158413616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张玉福 联系电话: 15941335326 024-52867735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新抚区民主一街1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共计九套系统设备(包括:1、讯问室3间;2、待诊室1间;3、监视居住2间;4、法警备勤室1间;5、办案区走廊及卫生间监控一套;6、办案区门禁系统1套;7、大要案指挥中心1间;8、机房控制室1间;9、UPS及内网及综合布线1套,设备具体明细及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具有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3、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高清数字同步录音录像主机设备厂商出具的正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1.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23日 08:30 至 2016年02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原县清河路33-1号4楼4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请携带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到到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清原县清河路33-1号4楼405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15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15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抚顺市新抚区民主一街18号,(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货安装期:60天
质量:合格
保修:壹年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