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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商务中心广场及地下停车场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2 16: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禹州市商务中心广场及地下停车场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禹州市商务中心广场及地下停车场设计

  2.2项目编号:JSGC-SZ-2016011

  2.3项目地点:禹州市东区禹王大道以北,轩辕大道以西;

  2.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现有地上广场的设计;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2013年2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4 被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3.5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建楼中楼920房间)

  4.3 报名电话:0374-2077866

5.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5.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5.4提供2013年2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

 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5.6投标企业办公稿纸原件(含法人签字、企业固定电话号码并加盖企业公章);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委托代理人须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6. 招标文件的发售

  6.1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6.2发售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党政综合大楼新建后楼中楼920房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禹州市政府招投标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话:0374-81131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女士

  电话:0371-63282125

  监督部门: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4-8111255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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