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郸城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郸城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郸城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郸采购(2016)01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标段划分
1、采购内容:生活设施采购(学生用床)、图书、课桌椅、电脑一批;
2、标段划分:
一标段:校学生用床;
二标段:图书;
三标段:课桌椅;
四标段:电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能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一标段投标人应是提供所需的主要产品的生产商,必须为合法生产、经营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的专业生产厂家,具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二标段投标人须取得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采购清单中任意五种图书的出版社出具的授权书(采购清单详见附件);三标段投标人应是提供所需的主要产品的生产商,必须为合法生产、经营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的专业生产厂家,具有商标注册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四标段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时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22日—2016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川汇区大庆路南段鑫瑞铭家9楼)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各标段资格要求涉及的各项证件及资料、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格要求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其他证明性文件。
上述公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每个投标人能报名一个标段,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郸城县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从先生
联系电话:0394-8982566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94-8698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