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申奥绿化提升—崇礼县迎宾大道绿化带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15年申奥绿化提升—崇礼县迎宾大道绿化带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15年申奥绿化提升—崇礼县迎宾大道绿化带工程项目已由崇礼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文号崇招核字第2016-6号。项目业主为崇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5年申奥绿化提升—崇礼县迎宾大道绿化带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崇礼县县城城区范围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行政服务新区森林公安局至人力资源社会服务保障中心外5082.75平方米绿化带进行绿化,种植地被1680平米、小叶黄杨115株、水蜡13000株、山杏365株、红瑞木4500株、银中杨115株、落地云杉265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崇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后持报名登记表到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证件复印件崇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需1套,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需1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银行开户许可证;(5)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2015年度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非法定代表人来购买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2015年度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7)项目所在地或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此证明由投标人到崇礼县人民检察院(或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开具,此证明为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前置材料,无此证明,投标人将无资格参与有关招投标活动。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张家口市桥西区西坝岗路SOHO国际B座909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3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崇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迎宾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崇礼县裕兴路
邮编:075500
联系人:王东健
电话:15831302432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慧敏
电话:0313-2011458
传真:0313-2011458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