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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交通运输局灵寿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2 15: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受灵寿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寿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寿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项目编号:HBXK-1602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艳春

项目联系电话:1803117048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灵寿县古城东路218号

联系方式:周书慧 0311-829683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艳春 0311-66535328 18031170489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96号307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需提供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出具的进冀备案证明;(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22日 09:00 至 2016年02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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