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医用纯水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受 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的委托,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就 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医用纯水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ZCZ-NB20160111
二、采购组织类型: 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医用纯水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 1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其它特定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
②制造商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血液净化专用纯化水机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③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需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时提供制造商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实行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条件之一的,将拒绝其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 2 月 22 日至2016年 2 月 26 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供应商可直接登陆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但必须于2016年 2 月 26 日16:00前与我司联系缴纳标书费。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75号鼓楼大厦西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2.3报名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合格投标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报名函;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5000 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6年 3 月 10 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翁会计 0574-8822517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 3 月 16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逾期递交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 3 月 16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凭)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88320012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国麟 李丹亚 电话:0574-87308526/87329532 传真:0574-87329662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4-28866813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上一篇: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采购宁波集装箱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二期)项目的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