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信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2016年北京市信息安全容灾备份中心基础设施设备运维项目(GXTC-1663006)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政务信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委托,对2016年北京市信息安全容灾备份中心基础设施设备运维(招标编号:GXTC-166300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基础设施设备运维;
2)项目地点:北京市密云县经济开发区;
3)项目预算金额:129.7457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服务项目和起止时间:
服务项目 | 服务类型 | 计划服务起止时间 |
基础设施设备运维 | 高压变配电室和消防安防监控中心运维 |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外电路及高压小室维护 | ||
柴油发电机维护 | ||
柴油供应 | ||
综合保障服务 |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
注: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三年服务期中第一年的服务费,具体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结束,三年服务期合同会根据每年财政批复情况一年一签。 2、请投标人在报价时列明1年服务期内各项目分项报价,招标人在付款时将根据投标人具体服务项目及起始周期付款,实际项目支付款会根据中标人的实际服务周期、服务质量及考评结果进行结算。 3、如果投标人报价时未列明各月分项报价,招标人在付款时将按中标价/12=1个月金额,对未进行服务的月份扣款。不足一个月的,按总中标金额/365天=1天金额,对未进行服务的天数进行扣款。 4、本次招标的服务期为三年,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需承担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北京市信息安全容灾备份中心基础设施设备运维工作。2017、2018年度预算金额以财政批复为准,合同金额不超过2016年度中标金额。另外,在本次招标服务期满后,为保证系统运维的连续性,中标人应继续完成运维工作,直至与新的服务商完成工作交接,否则将按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2019年度未与新的运维商办理工作交接前中标人提供服务的运维费用结算方式参照2016年度。 5、如果中标人在执行合同过程,未通过甲方的年度考核,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轻重,保留对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的损失要求赔偿的权利。 6、 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的要求报价。投标人根据本须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章节的规定将投标价格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高压变配电室值班人员需持有由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类)(操作项目:高压运行维修)”和由电监会核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上岗;
3.3 消防安防监控中心值班人员需持有由公安部消防局颁发、人社部统一印制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3.4 派驻服务人员具备从事本项目的相应资质和工作经验,其中食堂餐饮服务人员需要有健康证、厨师证等从业证书。客房、会议服务人员需要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参加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
3.5 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采用胶装,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22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止,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中国兵器大厦603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现场考察:组织;时间:2016年2月25日上午10:00。
地点:北京市密云县西统路58号,北京市信息安全容灾备份中心。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3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苏州街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二层。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北京市政务信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12号数字北京大厦A座七层北侧
联 系 人:程颖博
联系电话:010-84371799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联络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中国兵器大厦603室)
邮 编:100089
联 系 人:贾大伟、张英、梁超
电 话:010-68965582
传 真:010-68966628
电子信箱:jiadawei0214@163.com
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110909099010201
标书款、服务费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科学城支行
银行账号:328560500443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