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沙溪镇环保型热解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剑川县沙溪镇环保型热解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理腾普剑采招字:JCZFCG2016019
本项目经剑川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为 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备本项目实施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招标内容:环保型热解垃圾处理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二、供货期:20日历天;
三、招标规模:2500000.00元;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备已年检企业营业执照;
(3)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具有类似业绩;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不是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上述全套资料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报名地址: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3日至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罗静 电话:0872-4526928
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于 2016 年2月23日至2016 年3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8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
(一)递交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
(二)递交时间: 2016年3月14日下午14:30 以前。逾时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拒绝接收。
七、公开开标地点和时间
(一)开标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开标时间: 2016年3月14日 下午14:30 开始。
八、投标保证金: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竞标必须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标准为: 37500.00元。递交保证金方式见招标文件。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下述 3个站点,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
2、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n)
3、剑川县公共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采购人: 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剑川县沙溪镇
联系人:李玉明
电话:13987222370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剑川县剑阳大街中段
联系人:段建国
电话:0872-4752258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