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中医院改造病房楼塑胶地板项目招标公告
确山县中医院改造病房楼塑胶地板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5】83号
1、招标条件:
确山县中医院改造病房楼塑胶地板项目已由确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确山县中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驻马店市天中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确山县中医院改造病房楼塑胶地板项目;
2.2 建设地点:确山县产业集聚区金山社区;
2.3 计划施工工期:20日历天;
2.4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5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 招标控制价:40.1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2015年新换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房屋建筑)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
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三金”证明为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6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由投标单位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投标邀请函、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印章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工本费 200 元,售后不退。如有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复印。
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实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台账制度,每个投标企业可提供3名以下(含3名)授权委托人。如无特殊情况,投标企业本次提供的授权委托人将长期负责在确山的投标事宜,请各投标企业慎重对待。本次报名须提交所有拟派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三金”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的任意三金缴费证明)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以及负责本项目的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企业因人员调整需更换委托人的,应提前与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一致,并提供书面报告。)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入到下面指定帐户,凭银行汇款凭证到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换取收据。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开 户 行:中原银行确山支行
帐 户: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 号:525010179824012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96-232327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3月22日9时
地点: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确山县中医院
联 系 人: 杜院长
联 系 电 话: 13839620326
招标代理机构:驻马店市天中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15978855760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联 系 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0396-7019080
9、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纪委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室
王来喜 0396-7019095 13033803899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 1350766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