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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梁园区民政局关于商丘市梁园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2 09: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梁园区民政局委托就商丘市梁园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商丘市梁园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项目

    1.2 招标编号:商梁财采购【2016013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具体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提供地名普查数据库软件;收集查阅核订资料;编制地名调查目录和登记表;实地踏勘,开展地名外业调查;对普查的地名进行审定和标准化处理;为完善地名标志体系建设提供数据依据;将地名普查资料录入数据库,根据成果和工作图,修改矢量地图上的地名注记和变化的地物;整理资料,制作成果:填写普查成果表、标绘地名普查工作草图、修绘补充更新地名数据库矢量地形图上的地名信息、标绘地名成果图;从数据库输出、打印地名普查成果资料;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规范要求完成普查任务并通过上级地名机构验收。

    第二标段:路牌651套,村牌193套,乡镇牌32套,居民点(小区、单位牌)牌1000块;(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2 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认定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测绘资质。

        3.1.3 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等资质);(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

        3.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5 投标人在开标时需提交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梁园区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原件(证明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2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2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为准)。

    3.2.3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和国家民政部门颁发的《标准地名标志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2.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具有足够能力负责产品的安装施工。

    3.2.5 投标人如果不是制造厂家需提供货物生产商对代理商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2.6 投标人在开标时需提交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梁园区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原件(证明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2.7 近五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时间:2016222201622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商丘市宜兴路与九州路交叉口宜鑫苑小区1号楼3单元303室。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4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 招标文件及资料费售价:800/份。

4.6 报名时须携带:第一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证件;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2012年、2013年、2014年三个年度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和商业信誉良好的书面声明;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原始票据;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第二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和国家民政部门颁发的《标准地名标志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货物生产商对代理商的专项授权书原件(若不是制造商)、生产许可证(若是制造厂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2012年、2013年、2014年三个年度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和商业信誉良好的书面声明;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原始票据;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6.1 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2套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4.6.2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6.3 投标企业为三证合一的证件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商丘市梁园区民政局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1393707367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西三环与电厂南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4号楼D座七楼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18738038991   0370-3360268

201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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