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奢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4年末以前完工项目结余资金)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2 08: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6950Q1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奢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4年末以前完工项目结余资金)已由 吉农发【2015】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附表一
工程名称 | 合同 标段 | 招标内容 | 工程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计划工期 |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奢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4年末以前完工项目结余资金) | 第1合同标段 | 水泥路工程 | 218.09 | 奢岭镇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除外) | 相应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需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附表一。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要求详见附表一,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均无在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14〕6号)。
3.6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一个人签字到底,其间不得临时更换代表人。
4.投标单位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9日 到2016年2月25日 (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到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402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需携带资料为: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8、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汇入下列账户: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西环城路支行
帐 号:4200 0133 1900 0001 470
(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款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3月10日 上午9: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一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 王征
联系电话:84254548
招标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栋
联 系 人: 孙高超
联系电话:0431-81209122/89302155
电子邮箱:ZZJL8930215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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