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平安农村安防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电气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2 08: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0181/4
1.招标条件
平安农村安防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电气工程)已由前郭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安农村安防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电气工程)
2.2 建设地点:前郭县农村。
2.3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投资额及投资比例:自筹资金280.5351万元;投资比例100%。
2.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竣工并完成验收。
2.6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2014、2015)内完成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2012、2013、20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2014、201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投标人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3.4 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满足吉建招(2015)6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2月19日至2016年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亲自到场须提供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标书发售处(松原市乌兰大街3168号金域国际5号楼307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段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叁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联系人:赵建国 电话:0438-6816565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焦女士 电话:0438-2308777 传真:0431-81937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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