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水县杨庄镇杨庄、李小峪等村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和黄泥泉村、郭家峪村土地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沂水县杨庄镇杨庄、李小峪等村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和黄泥泉村、郭家峪村
土地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沂水县杨庄镇驻地
联系人:李主席、侯所长
联系电话:0539-2851108/2851625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坛路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295390123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杨庄镇杨庄、李小峪等村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和黄泥泉村、郭家峪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SDZPZB(YS)-2016-009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6-039、040
四、招标内容、数量
标段一:镇杨庄、李小峪等村污水管网配套工程
标段二:黄泥泉村、郭家峪村土地整治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含贰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严禁挂靠资质施工,严禁非法转包、分包工程,如有发现立即终止投标资格或施工合同,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地点: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地址:山东省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
时间:2016年2月22日—2016年2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一标段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6、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的劳务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缴费凭据(2015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7、外地施工企业须出具进临及进沂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8、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二标段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在鲁《诚信管理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参加本次投标的公司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直至项目终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后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劳务合同、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5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7、外地施工企业须出具进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二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杨庄镇杨庄、李小峪等村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和黄泥泉村、郭家峪村土地整治项目xx标段”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招标资料费每标段每套各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3月15日15:00
九、开标时间:2016年3月15日15:00
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双城路9号)
十、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2016年3月14日15:00点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杨庄镇杨庄、李小峪等村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和黄泥泉村、郭家峪村土地整治项目xx标段”,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