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2015年省级蚕桑产业扶持项目》标准桑园建设桑苗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2 08: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致各投标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凤庆县2015年省级蚕桑产业扶持项目》标准桑园建设桑苗采购项目(二次)已获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凤庆县农业局蚕桑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凤庆县2015年省级蚕桑产业扶持项目》标准桑园建设桑苗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LCSFQX2016(公)001号)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种苗采购的资金为财政性拨款,资金来源为临财农发【2015】190号文省级蚕桑产业扶持项目资金。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选定中标人。
3、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规格、参数、质量质保要求 | 金额(元) | 供货地点 |
1 | 强桑1号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2,100,000.00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则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且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以上。
6.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由当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6.4、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地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
6.5、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
6.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
8、交货期:供应商根据自身实力自报最短供货期。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于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6日止(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600.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苗木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由当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财务状况一览表;近三年苗木采购类似业绩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私章或本人签字)一套。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0、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11、开评标时间:2016年3月1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1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1)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3月11日下午16:00时。
(2)金额: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
(3)形式:现金进账、转账、电汇。
(4)退还形式:与供应商的递交形式一致。
(5)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凤庆广场信用分社
银行账号:5800008334189012
财务电话:0883-4262813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请各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四点钟以前凭银行汇款凭证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厅换取保证金往来款收据。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投标时单独出示查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13、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凤庆县农业局蚕桑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冯钰鑫,联系电话:13759388867
1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联系人:张云辉
电话:18587057296
电子信箱:2500298790@qq.com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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