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崇左市扶绥县渠黎镇渠莳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YLCZG20162002-F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扶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崇左市扶绥县渠黎镇渠莳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崇左市扶绥县渠黎镇渠莳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项目编号:YLCZG20162002-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晖
项目联系电话:0771-78336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扶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扶绥县松江路22号
联系方式:卢工 0771-75247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晖 0771-7833699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崇左市德天路105号二楼(崇左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内)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招标项目崇左市扶绥县渠黎镇渠莳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项目编号:YLCZG20162002-F)已获崇国土资函〔2015〕234号文批准立项,招标人为扶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崇左市耕地开垦费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崇左市扶绥县渠黎镇渠莳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建设地点:扶绥县渠黎镇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规模约为48.1919公顷,预计新增水田面积47.3622公顷;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贰佰贰拾柒万叁仟壹佰陆拾玖元壹角柒分(¥2273169.17)
要求工期:9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政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3〕17号文件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桂国土资发〔2011〕27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见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1〕10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见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5〕46号)文件中推荐的施工企业。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监管警示约谈会议纪要》(2013年11月5日至7日约谈)的违约单位,必须提供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资料购买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2月22日~2016年2月26日(按实际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4.3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专职投标员和项目经理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报名,由其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以下证明材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原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6)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7)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8)有效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有效的职称证复印件、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9)有效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岗位证书复印件;(10)有效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最近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明细账单凭证复印件;(11)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4.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图纸及技术资料印刷费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以上注明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如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下)为2016年3月15日9时45分,地点为: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6.开标时间和地点:2016年3月15日9时45分,地点为: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7.网上查询: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门户网、崇左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及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扶绥县松江路22号 | 地址:广西崇左市德天路105号二楼(崇左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内) |
联系人:卢工 | 联系人:陆晖 |
电话:0771-7524768 | 电话:0771-7833699、7835598 |
| 传真:0771-7833658 |
监督单位:崇左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政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3〕17号文件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桂国土资发〔2011〕27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见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1〕10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见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5〕46号)文件中推荐的施工企业。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监管警示约谈会议纪要》(2013年11月5日至7日约谈)的违约单位,必须提供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7.31691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22日 08:00 至 2016年02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15日 09:45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15日 09:45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鼓励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