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仪器及实验室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仪器及实验室设备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仪器及实验室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第一包至第五包该项目主要是根据山西省环保厅《山西省2015年土壤监测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现已配置的监测仪器状况,按照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项目要求,进一步配全、配齐可用于土壤样品前处理及土壤样品中部分有机项目检测分析的相关实验室分析检测设备。第六包根据“公安刑事科学技术装备标准”和标准化实验室建设要求,为配合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检案工作效率和刑事技术检验水平,更好地为实战提供技术服务,现需采购法医病理玻片扫描系统(数字病理切片扫描系统)和法医X光片扫描系统(法医影像管理系统)。
3、招标内容:共六包。第一包:吹扫捕集、水土自动进样器(进口)(1套)、第一包采购预算:380,000元;第二包:自动消解仪(进口)(1套)、第二包采购预算:400,000元;第三包:液相色谱仪(进口)(1台)、第三包采购预算:550,000元;第四包:全自动冷原子吸收测汞仪(进口)(1台)、第四包采购预算:450,000元;第五包:定量干燥浓缩仪(进口)(1套)、第五包采购预算:420,000元;第六包:法医病理玻片扫描系统(数字病理切片扫描系统)(进口)(1套),法医X光片扫描系统(法医影像管理系统)(1套)、第六包采购预算:1,472,000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4、招标编号:2016(2015)-17-14-G
5、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服务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7)第一包至第五包资质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与所投产品对应的标注有主要技术指标的技术彩页资料;
第三包、第四包资质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2月19日至2016年3月4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6年3月16日 上午 08:00—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16日 上午0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8、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包括: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0、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1、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刘慧荣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路 莎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第一包至第五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桃园三巷27号 邮 编:030002
联系人:张春梅 联系电话:0351-4220449
第六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公安局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候家巷19号 邮 编:030001
联系人:王大利 联系电话:13503503000
13、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审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政府采购网"http://guoji.caigou2003.com/">政府采购网/" ignore=1>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