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公安网络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偃师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公安网络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申请参加。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偃师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公安网络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FDZB-2016-099
2.3、预算金额:玖拾柒万柒仟肆佰肆拾壹元(97.7441万元)
2.4、采购内容:核心交换机、路由器、接入交换机、8口光端盒、网络理线架、单模光模块、电话电缆、机箱、多模光纤等。
2.5、交货日期:5日历天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或经销商,持有合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
3.3、供应商应提供所供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入网证(授权经销商提供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3.4、供应商所提供设备其制造厂商应具备CMMI四级以上(含四级)研发能力,提供CMMI认证(授权经销商提供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3.5、供应商应提供交换机制造厂商的第三方权威机构IDC报告(授权经销商提供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3.6、针对所提供主要产品,经销商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
3.7、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供应商负责本项目内容的安装、调试,负责相关技术支持和维护、并达到系统应具有的功能和技术指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购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2日-2016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到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02室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入网证、CMMI认证、第三方权威机构IDC报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经销商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按相应的顺序装订成册)。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2月26日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偃师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偃师市公安局
联 系 人: 蔡先生
电 话: 13937984450
邮 箱:527963742@qq.com
联系地址:偃师市商都路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13526971051
电子邮件:570882897@qq.com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