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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及财务决算咨询服务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9 19: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及财务决算咨询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及财务决算咨询服务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JTF(GK)2016ZF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世娟

项目联系电话:0991-4833033转800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于周弘0991-26811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窦世娟

代理机构地址: 0991-4833033转8008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第一包: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商六家;

             第二包:选取工程财务决算咨询服务商三家;

预算金额:第一包:100万元

             第二包:20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5)投第一包的投标人需达到工程造价乙级资质,还需提供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6)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2)-(6)项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19日 11:00 至 2016年02月2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11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11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经一路阿拉尔大厦6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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