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南湖新区环南湖交通三圈龙山花卉植物园建设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岳阳市南湖新区环南湖交通三圈龙山花卉植物园建设PPP项目经岳阳南湖风景区管委会批准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岳阳南湖风景区管委会决定采用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管理模式,引进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方联合进行花卉植物园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维护。目前项目已经具备采购条件,项目实施机构即采购人为岳阳市南湖新区住建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实施。
本公告已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因本项目已发过三次资格预审公告,响应本项目的社会资本均不足三家,受采购人委托,现邀请原已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和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报名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合同范围
2.1项目名称:岳阳市南湖新区环南湖交通三圈龙山花卉植物园建设PPP项目
2.2项目概况:岳阳市南湖新区环南湖交通三圈龙山花卉植物园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岳阳南湖风景区龙山,项目占地面积约312亩。截止2016年元月底,上述项目已启动前期工作,本项目初步计划于2016-2017年期间完成建设任务。
2.3 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约2亿元,其中工程费约0.8亿元,拆迁费1.2亿元。
2.4 采购内容:PPP模式社会资本合作方采购。
2.5 合作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6 合同范围:在合作期限内,由成交社会资本负责岳阳市南湖新区环南湖交通三圈龙山花卉植物园勘探、设计、施工(地形改造、植被完善、景观建设、游览区、科普区及各配套设施建设),并保证施工质量;由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与成交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合作期内本项目的运营和维护;合作期满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的经营权移交给政府方或政府指定的机构,移交采购人的设施、设备不影响其功能或使用。
三、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3.1 社会资本(社会资本,下同)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3.2 社会资本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景观相关设计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施工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所在的集团公司中其他子公司具有此资质的,可视为投标人具有此能力);
3.3 社会资本近三年企业资产收益率均大于零、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70%;
3.4 社会资本近三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PPP项目(含BOT、TOT项目)或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绿化施工项目(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 社会资本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3.6 社会资本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景观相关设计资格、项目建设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无在建工程、项目公司管理负责人须具有三年以上类似工作经历、项目运营负责人须具有三年以上类似工作经历且运营人员中至少具有一名高级园艺师或园林高级工程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资格审查合格的社会资本可以直接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本次磋商不接受之前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社会资本报名。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5.1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社会资本请于2016年2月19 日至2016年2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六楼公开服务大厅(岳阳市岳阳大道西路中环大楼)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公告第三条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3 社会资本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电话:0730-8608109,联系人:戴开君
5.4 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社会资本提出问题的时间: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
(2)采购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
六、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
6.1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2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为: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四楼电子显示屏;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说明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社会资本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需向采购人帐号汇入人民币600万元作为采购人前期的征拆费用,在签订正式合同后再向采购人帐号汇入人民币4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其中600万元作为前期的征拆费用,400万元在项目建设期间按工程进度退还给中标人)。
7.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岳阳市南湖新区住房建设局
地 址:岳阳市南湖新区博物馆二楼
联系人:葛先生
电 话:18973009990
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大道西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系人:戴开君
联系电话:13975095318 0730-860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