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15-127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的委托,对 2015-127全省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系统升级改造暨卡口系统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602-143001-0176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5-127全省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系统升级改造暨卡口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1,175,2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包组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交货期 采购预算 1 区间测速系统改造 1项 合同正式签订后1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18657317.5元 2 区间测速系统升级 1项 合同正式签订后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11085832.5元 3 平台基础软硬件设备 1项 合同正式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6628700元 2、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按包组对本项目的货物和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3、参投包组1、2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或原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原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参投包组3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或原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原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4、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5、投标人具备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2个月内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提供经营范围证明文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2个月内有效); 5、保密责任书(一式两份);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2月19日 至 2016年3月1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自编之一、之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11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自编之一、之二
十、开标时间:2016年3月11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自编之一、之二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2 月 19 日 至 2016 年 02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 地址:黄华路97号大院 |
联系人:广东省公安厅 | 联系电话:020-83110322 |
传真:020-83110987 | 邮编:51005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自编之一、之二房 |
联系人:凌柳慧 | 联系电话:020-22644769 |
传真:02062619398 | 邮编:51063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林炎新 | 联系电话:0202264477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