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天宝镇大西峪水库滩涂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泰市天宝镇大西峪水库滩涂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天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5-241
2.2建设地点:新泰市天宝镇
2.3建设规模:新泰市天宝镇大西峪水库滩涂治理项目,涉及大西峪1个行政村。项目规模8.45hm2。
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无。
2.7招标控制价:199.6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部分(一、二标段):
3.1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资格条件。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同类项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提供《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
3.3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3月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17日9时 3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天宝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泰市天宝镇
邮 编:271200
联 系 人:王镇长
电 话:13954865810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北段天龙国际大厦B座808室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汪亭亭
电 话:15621388980
电子邮件:qdxdgc@163.com
开户银行:泰安市中国银行岱岳支行
账 号:231215967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