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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镇G310至镇区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9 15: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中镇G310至镇区道路绿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巩义市新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中镇G310至镇区道路绿化工程

2.2、招标编号:HNDCZ-2016-114

2.3、建设地点:巩义市境内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总 投 资:约100万元

2.6、工    期: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新中镇G310至镇区(约2公里)道路绿化。(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签章)

3.4、投标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5、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企业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7、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及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9日至2016年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到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区1202室)报名; 

   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无在建证明;投标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以上资料报名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售价600元/份。

 4.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新中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371-4188019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558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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